一、申报条件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补贴。
二、政策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
三、补贴标准
计算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补贴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四、补贴期限
灵活就业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五、申报所需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
2.毕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经永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认定);
4.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
5.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开通社保卡银行功能)。
六、办理时间
2024年8月8日--2024年11月15日
备注:劳动者社保缴纳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劳动者自由选择向社保缴纳地或户籍地人社部门申领。
办理地点: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永济市零工市场)
联系电话:0359-8088187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