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3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305号)、《关于新增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晋人社厅函〔2026〕131号)等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益性岗位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范围
我市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均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包括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岗位、基层服务类岗位、后勤服务类岗位、其他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要求
用人单位如有公益性岗位需求,可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市人社局将根据我市就业困难人员数量、就业难易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公益性岗位在岗数量、就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单位公益性岗位使用计划。
三、岗位征集开发程序
各相关单位如有岗位空缺和用人需求,需提供《永济市关于用人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的报告》、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工条件或岗位说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政策确定公益岗计划,未申报岗位的单位,将不予提供公益岗位计划。
四、其他
1、申报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0日
2、报名地点:市府西街3号1号办公楼201室
3、咨询电话:0359-8121666
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
http://www.yongji.gov.cn/doc/2026/04/09/59782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