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6-05-11     浏览:26     评论: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加快解决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及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到有关单位,从事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岗位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用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持《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经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已经享受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相关事宜通过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ongji.gov.cn)予以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

   3、报名地点: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永济市零工市场)。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永济市2026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报名表》(详见附件1)2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本人页);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1份;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

  (三)资格审核

  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合格的当场说明原因。

  (四)面试

  本次双向选择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各用人单位将遵循公开、平等、公正、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开展择优录取工作。

  (五)公示

  各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四、岗位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聘用人员无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招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并报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规定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2.聘用人员工资及待遇,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永济市最低工资标准(2050元/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2.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3.用人单位需安排单位人事负责公益岗相关资料报送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报送。

       监督举报电话:0359-8088187   0359-8121666

       附件1:永济市2026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报名表.xls

      附件2:永济市2026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xls

  2026年5月7日             

http://www.yongji.gov.cn/doc/2026/05/07/6052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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