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切实减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缴费负担,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实现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3、社会保险补贴与失业保险补贴有重复的,不可同时享受。
4、山西省内参保的劳动者社保缴纳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劳动者自由选择向社保缴纳地或户籍地人社部门申领。
二、政策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
三、补贴办法及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计算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补贴数额不超过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
四、补贴期限
灵活就业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五、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经永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认定);毕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
3.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
5.一寸红底照片一张。
六、办理时间及地点
每月25号之前,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到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永济市零工市场)办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0359-8088187
2025年11月13日
http://www.yongji.gov.cn/doc/2025/11/17/567570.shtml